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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好,我是洛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案件回访专员,给您打电话主要是就涉你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做一回访,了解案件办理是否结案、事了、人和。”4月29日,洛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案件回访专员正在对案件进行回访。
自案件回访以来,洛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发布案件回访通报5 期,回访行政案件46起46人,刑事案件9起12人,交通类案件2起4人,被回访对象47起案件表示满意,对办案民警执法高度认可;提出意见、建议案件10起,追究责任3案1人,案件回访督改10起,均得到群众认可。
“案件回访制度的出台,能够准确了解到每宗案件的出警、受立案、案件处理情况,将执法活动曝光在阳光下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,有效杜绝有案不受、受而不查、查而不结、乱查乱办等情况,倒逼了执法质量的提升。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不足,有效预防执法不规范、程序不合法、不作为、乱作为等执法乱象。”洛川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冯彦军介绍说,通过案件回访,主动接触群众、联系群众,有效架起了警民和谐沟通桥梁,可以深入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及意见建议,提升公安形象,助推平安建设,拉近公安机关与群众的距离,增强警民鱼水情。
今年以来,洛川县公安局专题部署,由法制大队牵头,聚焦案件质量提升,制定案件回访方案,力求科学严谨,全力化解办案纠纷,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新期盼、新要求,严防民转刑、刑转命案件的发生,努力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,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、安全感,确保执法办案的公平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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